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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茶情(4)

龙井茶2008年底被核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省政府召开了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成立了以省政府陈龙副秘书长为主任的省龙井茶证明商标管理和保护委员会,建立了使用、管理、保护的工作机制。

完成机构:[1]浙江省农业厅,杭州310020 [2]浙江省茶叶产业协会,杭州310006